一同事,两次借款共计6000元,第一次借款理由是家里装修买材料借走3000元,第二次是说舅妈的爸爸病了急需用钱又借走3000元。但后来,我发现他借钱不是用于他说的借款用途,想要回来这些钱,但他说没钱,要命有一条,而且已经把我拉黑,这算是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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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条是否还能要回借款,要看你能否证明借款事实。
具体要回借款的其方法包括:
1、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
2、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
3、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
4、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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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不产生财产关系,所以在同居期间是谁的财产还是谁的财产。只要有证据证明同居期间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是能够拿回来的,如果是赠予,则无法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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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