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住13楼,两年前把天井围起来了,现在物业要求拆除。我两年花了2万块钱才变成现在的小阳台,里面放了一个洗衣池。如果拆除的话,洗衣池要移走,移门要砸掉安装窗户,拆除要3天左右,还要请假,家里会搞得乱七八糟,乌烟瘴气,家里人还要请假看着。我要求补偿5000元。过份吗?合理吗?

业主维权
2024-05-17 01:3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求补偿5000元可能不过分,但需视具体情况。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擅自改变公共区域用途属违法行为,可能面临罚款。您围起天井并改造成阳台,如未获相关部门批准,则属违建,物业有权要求拆除。您要求的补偿可视为对拆除造成损失的弥补,但具体金额需与物业协商,或咨询专业律师评估合理性。
  • 针对此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与物业协商、寻求法律帮助或自行拆除。
    您可以先尝试与物业沟通,了解拆除的具体原因,同时提出您的补偿要求,看能否达成共识。若协商无果,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当然,如果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及时自行拆除也是避免更大损失的选择。
  • 要求补偿需视情况而定,可尝试以下操作:
    1. 与物业协商,提出补偿要求,说明损失情况。
    2. 如协商无果,收集相关证据,咨询律师,评估补偿要求的合理性。
    3. 根据律师建议,决定是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4. 如确实违法,考虑及时自行拆除,减少进一步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