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打了我,对方摔倒了。我帮她。他没起来我就走了。我没有受伤,对方受伤了。后来对方报警说我是肇事逃逸,让我报医药费,说我负全责。我不明白。很明显,他打了我。我怎么能说我是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
2024-05-17 03:1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人逃逸的,受害人需要及时报警,然后请求法医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别人,或者故意伤害别人身体的,会被处5天以上10天以下的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会被处5天以下的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交通肇事后,首先,要报警,同时报保险。其次,积极与受害家属协商赔偿事宜,争取得到受害家属的谅解。最后,在刑事诉讼环节,积极配合公检法,争取受到较轻的处罚。
  • 我们在认定逃逸时,存在一个前提条件,即行为人对肇事事故应是明知的。如果行为人对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使,主观上没有恶性。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是在进行正常的驾驶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