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20岁了。我上班的时候,家人送我的狗。报警有用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17 08: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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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如果遇到上述行为,可以第一时间拍摄照片或者视频,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情况。若情况严重,可拨打“110”或向辖区社区民警举报。法律依据:《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为犬只挂犬牌;(二)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三)为大型犬只戴嘴套;(四)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五)单位饲养的烈性犬只因免疫、诊疗等原因需要离开饲养场所的,将其装入犬笼;(六)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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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