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残疾评估必须在三个月后进行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17 09:1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伤残鉴定并没有严格需要几个月后才能做,只是一般要等到治愈或者临床治疗稳定后才能进行。三个月的说法一般是指的骨折,因为一般骨折三个月就能愈合或者基本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你好,根据具体伤情而定
  • 您好,具体时间根据伤势恢复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伤残等级或工伤等级均需在受伤后三个月后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