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的房子是公公的名字,他老人家去世了,婆婆还在世,想把房子公证给我们的名下,请问一下怎么办理此事,老人有四个儿女,公证时我婆婆她和我们一起去可以吗?还是要她的其它三个孩子都去?还收费?我不咨询问题了,费用有点高

房屋产权
2024-05-17 09: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应前往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其他三个孩子放弃继承,需出具放弃证明。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继承权纠纷或房产无法顺利过户。
  • 您可以选择协商处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协商处理需与其他继承人达成一致,效率高且成本低;法律途径则通过法院诉讼确定继承权,较为繁琐但具有法律强制力。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 可以办理继承公证。操作如下:1.前往房产所在地公证处;2.提供房屋权属人死亡证明等材料;3.若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需出具放弃证明;4.缴纳公证费用后领取继承公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