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人发生性关系,男方15岁,女方13岁,女方要求赔偿10万元合理吗?

婚外情
2024-05-17 10:1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首先要看女方在发生性关系时可否年满14岁,且男方可否知道女方不到14岁。如果发生关系时女方不到14岁,且男方明知道其不满14岁,那么无论女方发生关系时可否愿意,都构成蹂躏。如果女方已到14岁又自愿发生性关系,则不构成蹂躏。女方怀孩子并人工小产,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会遭到肯定伤害,男方应该给与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你好,要看证据情况才能确定的哦
  • 您好,女方是13周岁吗?目前事情处理到哪一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