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伙经营权分配:

合伙企业
2024-05-17 10: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经营权的分配首先应按照合伙协议进行。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首先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如果合伙协议中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合伙经营权的分配就应当遵循这些约定。
  • 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经营权分配,合伙人应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则平均分配。但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 合伙人退出合伙时,若未按约定分担或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仍需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