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让公司在离职前支付2017年和2018年的社会保障费用,但现在公司帮助我们支付社会保障费用,但我没有工资流程。那时,我拿了现金。现在我向公司索要工资单,说它无效了,我不能提供它。在这种情况下,我不能支付社会保障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我想向公司投诉,如何投诉才能成功?

讨薪
2024-05-17 17:4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当公司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