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与老公结婚7年,共有一子一女,儿子6岁,女儿4岁多,从出生到现在都是我一个人带俩,因与爱人性格去,爱人有赌博,经常吵架,打架。去年爱人背着我把我们的共同财产全部取完,不知去向。现在我们商量离婚,我想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他爷爷奶奶也从来没有管带过孩子。请问如果两个孩子我抚养,孩子他父亲会出抚养费吗?

离婚
2019-07-15 10:42: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关系中也有共同财产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所以,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 抚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精心关怀、照料子女、为子女营造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条件和氛围,确保子女的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
    二是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
    三是提供子女教育、学习费用,保证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和提供子女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技能创造条件;
    四是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使生活抚养与家庭教育有机统一起来。
  • 同居“共同财产”和婚姻共同财产并不是一回事。在司法实践中,同居关系如果财产在一方的名下,另一方主张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必须举出充足的证据证明哪些财产是属自己投入的或自己所有的。
    因此,解除同居关系时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负有沉重的举证义务,这通常是较困难的。一旦举证不能,分文难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