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是抱养的,出生证明是原父母的名字,想问一下能不能改我们的名字

2024-05-18 05:56: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孩子姓名的变更,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后,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一方想改变子女的姓名,必须在与另一方协商达成共识之后,方可到户口登记部门办理姓名变更登记。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户籍管理部门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