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提前支付了伤者的医疗费用。如何写这张收据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18 09:18: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支付医疗费用没有问题。让对方写一张收据,确保你支付了医疗费用。2、建议您直接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如果您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医院可以给您预付款收据,这样您可以在以后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开具医疗费用发票。3、责任方没有提前付款的义务。事故发生时,交警没有确定赔偿金额,也没有权力强迫犯罪人提前付款,而是在双方之间进行调解。不可能调解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扣押当事人的车辆和财产,强迫对方支付医疗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写明收到某某垫付的医疗费元,大小写,此据,签名注明日期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