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是警察局丢失了我的记录怎么办?

2024-05-18 09: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当到丢失物品地的派出所报案,并录笔录。1、报案,一般应按“属地原则”以书面或口头向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提出;2、口头报案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3、报案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不得夸大事实或诬告,诬告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4、报案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5、报案如果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和报案的行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为其保密;6、如所报案的案件非刑警支队管辖,有权要求接待人员作出说明和指导到相应部门报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你好:可以出证明起诉解决
  • 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查询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