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提前退租需要付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合理吗?

房屋租赁
2024-05-18 10:2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前退租收取两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是不合理的,违约金的收取要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并且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属于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所以收取两个月的租金是不合理的。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根据实际情况看,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并不当然排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仍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 按照实际情况,一般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并不当然排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仍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可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