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期间,水龙头漏水,房屋地板起泡,谁负责?租户是否应该承担租户的损失?

房屋租赁
2024-05-18 10: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租房子漏水造成的损失谁负责1、租房子漏水造成的损失谁负责,视情况而定:(1)如果漏水原因是因为租客的原因导致的,业主可以要求租客承担侵权责任;(2)如果漏水原因是因为业主装修或其他业主的原因导致的,应当由业主来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二、房屋租赁应注意哪些事项1、注意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2、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3、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的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等。
  • 要看租房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合同有效,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为妥。
  • 发生房屋租赁违约的,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退还已缴纳的租金,如果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