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直在这个单位工作,为什么养老保险是17年,医疗保险只有9年,这是合理的,说以前是个人账户,然后有统筹账户,这是真的,然后我马上就要退休了,我该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4-05-18 10:5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如果累计缴费年限已经达到15年,那么是具备法定的退休条件,是可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办理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但是医疗保险办理退休的话,它的累计缴费年限要超过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而且医疗保险在各个地区所规定的累计消费年限也是完全不相同的,甚至男性和女性之间也有一定的差距。作为企业在职职工来讲,只要是你在企业单位一直工作,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那么所对应的企业单位都会给你承担相应的社保交费。那么这个社保交费里面是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即便你的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周年以上,那么只要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所在的工作单位,都不会给你停止缴纳养老保险待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养老保险具有以下特点:1.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缴纳养老保险费,待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基本养老金。2.互济性。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或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在较高的层次上和较大的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和互济。3.普遍性。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由于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很广,被保险人享受待遇的时间较长,费用收支规模庞大,因此,必须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在全社会统一立法、统一规则、统一管理和统一组织实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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