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局上级部门老板欠我工资。我申请了劳动仲裁,证据交给了劳动仲裁。然后劳动仲裁给我打电话说他们打电话给老板,老板说不欠我工资,劳动仲裁让我去法院,他们管不了

讨薪
2024-05-18 11: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板欠我工资不给,一般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 针对劳动纠纷案件,例如讨薪纠纷。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讨要薪水,申请劳动仲裁,必须要符合以下: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