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居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债务
2024-05-18 12:2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居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需视情况而定,若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否则为个人债务。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分居期间一方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则视为共同债务;若超出此范围,则通常视为个人债务。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债务性质、用途及夫妻双方意愿。
  • 分居期间债务性质需具体分析。若用于家庭生活,属共同债务;否则为个人债务。处理时需明确债务用途、是否有共同意思表示,并结合《民法典》规定判断。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的,也视为共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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