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今年58岁,在中心小学食堂工作13年了,负责厨师工作和厨房的打扫工作,工作量大且很辛苦,月工资是2000元,食堂是属于学校公办的,没有外包,学校现在嫌我妈妈年纪大想要辞退她,但是没有任何补偿,请问我妈妈可以申请补偿吗?或者说有什么渠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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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母亲有权申请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您母亲工作13年,应获得13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不及时处理,可能丧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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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母亲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权益。建议先与学校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不满可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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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补偿。先与学校协商,要求合理补偿;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仍无法解决,提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法院起诉。注意保留工资条、工作证明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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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