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院输液过敏,药物不需要做皮试,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5-18 16: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经过了皮试,皮试结果显示患者对药物不过敏,然后输液过程中出现过敏现象的,则医院不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进行皮试而导致输液过敏的,或者由于医院存在其他过失或者过错的,则属于医疗事故,由医院承担责任。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有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有无过错,如果经过了皮试,结果显示不过敏,输液之后产生过敏现象的,就证明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没有过错,患者自己来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经过皮试有过敏现象的,属于医疗事故,由医院来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因过错导致医疗事故、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医疗机构一方面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次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