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因为我在法院起诉,法院也立案了,但是现在法院要求我出具居住一年的证明。我的居住证是在法院起诉时办理的。法院要求我出具居住一年的证明。如果我不能出具这个证明,这个案子会被审理吗?这个管辖权有问题吗?

2024-05-18 21:5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被告有居住证且满一年以上的,原告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仅有居住证但是还没满一年的话,需到被告住所地,也就是户籍地法院起诉。另外,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的,可在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你好,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管辖的,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你好,基层法院一般是一审法院,但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最高院审理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