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能要求赔偿工作中突发的精神疾病吗?

工伤索赔
2024-05-19 07: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你在工作期间,患上了精神病,属于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如果医疗期满,还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三)项、第四十条(一)项规定,劳动者因病不能工作,在法定医疗期内,除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条(二)至(六)项规定的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您好,按照合同约定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