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一方父母出的装修费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5-19 10:12: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需要看房屋装修时是婚姻关系期间还是非婚姻关系期间,婚姻关系期间,男方父母出资进行装修仍属于赠与给小两口,装修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在婚前则属于赠与给男方个人,属于其个人财产。若男方与其父母签订有借款协议,且有证据证明实际有转账,则该装修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女方也需要承担一半的债务。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2、男女平等原则。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可以由另外一方适当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