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邻居殴打,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派出所一直没抓人,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19 12: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去上一级公安机关要求处理,派出所的辖区分局治安大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派出所应当对打人者行政拘留。如果不够立案条件,派出所不会处理,而被侵害人要求赔偿的,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被他人殴打造成人身伤害,先去鉴定伤残,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你好,催促警方尽快办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