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三甲医院实习一年,实习证明丢了。现在医院不补办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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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补办一、根据病情需陪护者,由医生决定,护士长发给陪护证并通知住院部。二、陪护证遗失可以通过在护士站申请补办。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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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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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去卫生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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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