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的孩子在超市摔倒了,把头碰在超市货架上!超市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19 15:3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消费者在超市摔倒超市不一定有责任。超市经营者未尽到安全注意的义务的,消费者有权要求超市承担侵权责任;因为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客人摔倒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超市有证据证明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顾客因为自己原因摔倒的,则超市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在超市受到人身伤害,如果超市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公共场所,因为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这些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其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超市是作为提供营业场所的管理方,对在超市购物的顾客是有安全保卫的义务以及一定的安全义务。人在超市受到伤害,具体说超市有没有责任就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在超市的安保措施和安保人员都已到位的情况下,超市基本上不用承担责任。如果有一些安全责任没有尽到,那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承担的比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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