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在学校被同学伤害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19 17:2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生在学校受到同学伤害的赔偿主体是学校和侵权人。对于学校来说,其需要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而学生在学校受到同学伤害的,证明学校没有尽到职责,除非学校有证据证明自己尽到了义务,此时无需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你好,看结果确定
  • 您好,要看怎么伤害,可以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