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中聊天记录是常见的一种证据,对于夫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收集这类证据可以用相关软件来收集,拿到手机后可以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