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辆轮胎起火造成车辆损失是否属于车损保险赔偿范围

2019-07-15 10:53: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相关规定有哪些  车辆贬值损失赔偿费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向无责任方支付相应的车辆贬值损失费用。目前,有关车辆贬值并没有相关标准和法规可以参考。只能通过有关的二手车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法院也只能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作为判决的依据。  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保险是以修复为原则,即修复到原先的使用性能,而不是实现保值增值。在理赔过程中,如果是营运车辆,会对停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但对‘车辆贬值费’不会赔偿。尽管车子碰撞后造成价值贬损这是客观事实,可目前保险公司不会为这部分费用买单。  
    二、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如何确定  车辆间事故也即车辆与车辆的碰撞事故,可分为正面碰撞型、追尾碰撞型(高速公路上经常发生的典型事故)、侧面碰撞型(转向时经常发生的一种碰撞)以及超车时的接触性碰撞型等。  碰撞事故可划分为4个过程:首先是碰撞发生前事故车辆的运动以及操纵车辆的驾驶员的动作。这个过程中,由于驾驶员的错觉、判断错误、反应迟钝或者车辆及道路环境的异常等原因而引发;接着发生碰撞;再有碰撞后车辆及乘员的运动;最后造成车辆损坏、乘员伤亡、留下路面(或与固定物体碰撞)痕迹。  
    三、交通事故车辆报废要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车辆报废,车子由保险公司回收。根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该根据达到规定使用年限、达到一定行驶里程、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符合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标准等情况的车辆实施报废。该规定将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2013年5月1日前已达到本规定所列报废标准的,应当在2013年4月30日前予以报废。
  • 事实上,保险条款中有这样一条明文规定:“保险人自收到索赔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金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所以,毋须担心无责方拖延定损。
    在这种情况下,全责方完全可以让保险公司先赔偿自己的损失部分,如果保险公司拒赔,可采取诉讼措施。
  •   保险赔付的范围: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分别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①如果双方均考虑到损失不大,到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可以协商赔偿数额。双方一致同意后,交付赔偿费,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上予以注明即可。
    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②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又不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应当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③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但是损失超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就超出部分继续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