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国人经常居所地认定有规定吗

2024-05-20 09:1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的,外国人经常居所地认定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诉讼程序不当或权益受损。
  • 外国人经常居所地认定主要依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处理方式包括:一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二是如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三是如当事人有管辖协议,则按协议办理。选择时需考虑案件性质、便利性等因素。
  • 有规定。外国人经常居所地认定:1. 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2. 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3. 存在管辖协议时,按协议选择法院。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处理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