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看一下单位劳务合同是否生效 想解除劳务合同

2019-07-15 10:52: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就发生法律效力。但是,有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某些种类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订立合同后,这个合同就不能马上生效,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部门去履行批准或者登记等手续。
    合同经过了批准或者办理了登记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  比如,担保法规定,当事人以某些财产为抵押物订立抵押合同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规定,受方和供方必须签订书面的技术引进合同,并由受方在签字之日起的三十天内提出申请书,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对外经济贸易部授权的其他机关审批;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的六十天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经批准的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 员工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是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是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除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以外,其它几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后,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能以此为借口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用人单位就违反了相关的法律。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只有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你好,我来为您解答下和劳动者终止劳务关系协议书要怎么赔偿这个问题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  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lt;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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