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子忽悠签订了汽车贷款合同,但还没有批准,这份合同能否取消?
金融借款贷款
2024-05-20 13: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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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取消。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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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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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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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