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对方16岁以下,18岁以下,四人殴打一人(我儿子),给我儿子造成轻伤。公安机关对方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20 17:1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 您好,目前伤情如何,是否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