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谈恋爱期间,男方自己主动买手机8000块钱,谈恋爱之后我们一直同居,发现自己怀孕之后想分手,因为他各种不好的习惯,导致我想分手,打完胎之后我跟他说分手,他不同意,他说要要回那个手机,我不想给

同居
2024-05-21 10:0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恋爱期间,男方主动为女方购买手机,这通常被视为一种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的财产在权利转移之后,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存在法定撤销事由,否则赠与人无权要求返还。因此,如果男方已经将手机交付给女方,并且没有约定分手后需要返还,那么男方在分手后无权要求女方返还手机。
  • 如果男方要求返还恋爱期间赠送的贵重物品,女方可以首先查看是否有相关约定或证据来证明这是否为有条件的赠与。若无,女方可以拒绝返还。若男方坚持要求,女方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恋爱期间女方怀孕并终止妊娠,虽然双方无合法夫妻身份,但男方仍应承担一定的道义责任。女方终止妊娠所需的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具体金额可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