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跟对象还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下,而我们的遗嘱都是对方是受益人,是不是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在医院发出的诊断书下,家属签名的位置上签名?

国际贸易
2018-08-17 08:3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们的婚姻法律不承认,只需解除同居关系就可以了。婚姻法解释
    (一)第十五条规定: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没有结婚证 你们就属于事实婚姻 不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
    其次 关于财产的问题 在谁名下的归谁所有 房屋在你父亲名下 你继承的部分的一半是是属于共同财产 存款你要有证据证明存款数额 这样一半才是你的
    最后 象这种离婚的办理必须到法院办理 因为事实婚姻先要由法院确定后才能出据有效的法律文书
  •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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