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借款是侵占公司财产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5-21 10:3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借款一般不被视为侵占公司财产。股东与公司间订立的借款合同,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应认定为有效。股东需遵守合同约定,按期还款。若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且不作财务记载,则属于滥用权利,需承担相应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滥用权利将受到法律制裁。
  • 股东借款通常不被视为侵占,但应遵守合同约定按期还款。若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如无偿使用资金且不作财务记载,则需承担相应责任。处理方式包括遵守合同约定还款、确保财务透明等。
  • 股东借款非侵占。需遵守:1. 借款合同应合法有效;2. 按期返还借款;3. 避免无偿使用资金或不作财务记载等滥用行为。若违反,可能承担赔偿责任,严重情况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