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为承包商,不合格,工人受伤,我与建筑承包商谁负责

工程承包
2024-05-21 10:3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是承包商的人受到了工伤,这属于承包商的责任,如果是建设单位的人以及其他非工程建设人员受工伤,这是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也就是说是谁的人就由谁来进行赔偿。但是如果是承包方,没做好安全措施导致有人受了工伤,承包方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承担的责任会小一些。通常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会签订施工合同,里面就会有相应的条款。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 建筑工程承包是相对于建筑工程发包而言的,是指具有从事建筑活动的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承揽建筑工程任务,并按约定取得报酬的行为。
  • 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一、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二、接受发包人的监督。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三、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保护自身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