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了五个月的租赁合同,付了一笔押金。我住了一个月,想搬走。但是,如果合同中写的违约金是两个月的租金。如果我直接去,我不能支付违约金

租赁合同
2024-05-21 10:5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租押一付一第二个月不想住了可以直接搬走,若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限没有明确约定,承租人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如果约定了租赁期限的,则提前退房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押金也即我们实务中所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或者存在违约情况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物的租金额,租金支付的方式、期限,如果承租人没有按规定的方式、时间支付租金,出租人应通知其按期支付,并可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