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辞职,劳动局打什么电话?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21 12:5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的人这样办理手续:1、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期限届满,与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3、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将社保关系转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建议向当地的劳动办投诉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