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安徽省淮南寿县教师,在合肥市购买了一套公寓房,能否提取公积金?

2019-07-15 10:35: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看你的户口是农村的还是城镇的,如果是城镇的,只有在你买房或者按揭房,或者是房屋大修的,还有生重病(但是有规定哪些病可以提取)。最后就是在你离开给你买保险的那个二年后也可以提取。
    最后顺便提一下,用住房公积金买房,如果是农村的随时都可以提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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