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没有签订合同,已经工作了12天,被告知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有薪水补偿吗?

无故辞退
2024-05-21 14:1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辞退有补偿。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便将其无故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开除劳动者:(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单位无故辞退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