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家对荒山、荒地、荒滩。是哪一年提出谁开发、谁管理、谁受益的文件。在哪里查询文件

土地纠纷
2024-05-21 14:4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荒地30多年了,当事人需要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进行确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 可向上级政府申请复议
  • 看是否有合同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