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认定是: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权利等。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侮辱诽谤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绑架罪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
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