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成年人开庭刑事案件只有家长监护人可以到场吗,如果是朋友可以到场参加开庭吗

2019-07-15 10:36: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未满十四周岁以上的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所犯任何行为,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罪行法定原则,犯罪只处罚犯罪者本人,与其他人无关,因此,其监护人当然不受刑罚处罚;
    但是,民事赔偿方面,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关赔偿责任!还有如果是监护人指使其犯罪,其为间接正犯,监护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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