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在幼儿园中午睡觉时,被邻床男同学用手性侵。对方的父母也承认事实,不止一个孩子受到了这种侵犯。在医院检查了我女儿的感染和炎症后,我去了学校。学校说老师没有发现孩子的行为,教室里也没有监控,但学校拒绝承担责任,因为这件事不确定。现在我欺骗了幼儿园。我该如何索赔我女儿在幼儿园中午睡觉时被邻居的男同学性侵犯,不止一个孩子受到了这种侵犯。我该怎么索赔呢?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21 18: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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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父母需要把发生的事告诉孩子的老师、咨询员、园长或校长,同时可以联系侵犯者的父母。如果情节严重,老师、学校没有进行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可以向
公安机关等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求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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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及时报警,或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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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必要是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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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