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派遣工不能超过公司总人数的多少
劳务派遣
2024-05-21 19: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派遣工数量不得超过公司总人数的10%。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应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以维护劳动者权益和用工秩序。
派遣工超比例时,应调整用工结构或削减派遣工数量。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如业务需求、成本考虑等,确保合法合规且符合企业利益。
派遣工占比不得超10%。如超比例,可转为正式员工或削减人数。转为正式员工需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同等待遇;削减人数需依法解除派遣合同,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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