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络赌博是常规,有银行转账记录可以追回钱吗?

网络诈骗
2024-05-21 22:5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网赌转账不可以通过银行追回。法律规定赌博是违法行为,作为参与者,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公安机关侦查赌博平台,查到的款项是赌资,不受法律保护要依法收归国有,有转账记录,也不能要回。所以,转账记录只能作为公安机关认定犯罪事实的部分证据,而不能作为退回参与赌博者的依据。同时还要根据赌资和参与情况,追究参赌人员的法律责任。按照相关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是严格禁止赌博行为的,该行为不利于社会稳定。参与赌博的赌资应当予以全部收缴没收,上缴国库。对于参赌人员身上的现金,参赌人员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这些钱不是用来赌博的,都应认定为赌资,予以全部收缴没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赌博罪的认定界定赌博从以下几点:1、赌博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3、赌博罪主体为一般主体;4、赌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赌博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赌博罪的构成。
  • 你好,你可以收集证据报警处理
  • 有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吗?有没有什么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