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学校,对方辱骂我,对我取外号,我动手打了他,但是在打的过程中,我被三人围殴,事后他多次来寝室约架,我不理会,最后一次他带人群殴我,我没还手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22 07: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辱骂并取外号,你动手反击后遭围殴,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三十条,若双方均有过错且情节较轻,公安机关可调解处理。但请注意,即使对方有错在先,你的反击行为也可能构成违法。因此,建议尽快向学校或警方报告此事,配合调查,并寻求法律帮助。
  • 面对对方多次约架和群殴,首先要确保自身安全。避免直接冲突,及时报警或向学校、家长求助。同时,收集证据,如短信、视频等,证明对方的挑衅和暴力行为。在遭受伤害后,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 被群殴时没有还手,一般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具体情况需结合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若你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则无需承担责任。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自己的清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