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姑姑和我妈妈打架,下午六点打架,然后回家。晚上12点左右,我姑父报警到我家,说我们打了我姑姑。我姑姑凌晨一点去医院,说是气高血压犯罪,让我家赔钱。这是我姑姑的第一只手。监控视频证明了我姑姑没有受伤。我妈胳膊淤青了一大块,脸肿了。这件事我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22 07: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要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公安机关没有通知您,你要记得要求其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进行法医鉴定。其次,进行伤情鉴定后如果构成轻伤以上伤情是要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的。如果经鉴定为轻伤以下伤情主要指轻微伤以下伤情则一般为行政处罚。最后,不管怎样,要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处理意见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你好,打架可以报警,造成伤害的赔偿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属于民事纠纷。如果造成他人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可以对打人者进行罚款、拘留。如果造成他人轻伤,属于刑事案件,可以对打人者追究刑事责任。
  • 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在第一时间进行就医处理,并保留现场痕迹,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让警察固定证据,如果因此产生财产损失的,可以提起相关的侵权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