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建筑工地工作,每天八个小时工作。我已经完成了四天的工作,但是我的工资老板就是不发。我现在身体严重不舒服。我向老板要工资去医院看病,但是从来没有给过我工资,但是感觉严重不舒服。现在我没钱了,只能靠我的工资去医院。如果这种情况下工资不够,我的病情加重或者死亡,老板和公司会负责吗?

讨薪
2024-05-22 10:2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不发工资可以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